“绿石数字资产平台”(JPEX)疑违规在港宣传及经营,首宗民事索偿案有两名事主入禀区院向 JPEX 集团等共 7 名被告,追讨 24 万泰达币或 185 万港元。被告之一、JPEX 在港注册公司上月缺席聆讯,法官周昭雯昨颁下判辞,指该公司作为营运者有份持有资产并构成明示信托(express trust)却违反责任,特别是首原告案情明显有力,遂应两人申请下令该公司赔偿。 两名原告为 Chan Wing Yan(音译陈咏欣)及 Lee Sung Him Herbert(音译李晨谦),今次只处理原告与次被告,即 WEB3.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 的诉讼。 根据申索陈述书,作为 JPEX 澳洲注册公司的首被告,与次被告经营 JPEX 虚拟资产服务及电子平台,原告亲自或以其名义在平台开户存入虚拟货币,原告方要求法庭裁定次被告违反诚信,及/或须重组和偿还债务。 法官表示,在许多行使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,包括香港,法庭接受加密货币属于“财产”,并可形成信托。法官认同首两名被告营运加密货币交易平台,平台记录货币在帐户之间往来,存在信托人收益及各方协议条款,因此次被告作为受托人违反责任,在未获授权下转走资产。法官认为法庭必须批出申索济助以履行公义,并下令次被告须支付讼费 12 万元。(明报)